(受權(quán)發(fā)布)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十六號)
新華社北京12月29日電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十六號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的決定》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于2023年12月29日通過,現(xiàn)予公布,自2024年9月5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習近平
2023年12月29日
新華社北京12月29日電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十六號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的決定》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于2023年12月29日通過,現(xiàn)予公布,自2024年9月5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習近平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