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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鼓區(qū)人民檢察院:孩童撿手機幸運闖關(guān),寶媽動歪念欲蓋彌彰

2023-11-17 21:3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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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陽新聞網(wǎng)訊(通訊員:唐燦輝)大千世界,無奇不有。一名服刑人員刑滿釋放后拿著自己的儲蓄卡去銀行取款,卻被告知卡里的資金清零,左思右想都沒有弄明白存款為何不翼而飛,只得求助于警方,辦案民警從追查資金去向入手,鎖定犯罪嫌疑人,并據(jù)此破獲了一起因“流浪手機”而引發(fā)的刑事案件。近日,衡陽市石鼓區(qū)人民檢察院以信用卡詐騙罪對被告人歐陽某某提起公訴。

馮某某于2020年5月在衡陽市石鼓區(qū)石惠家園安置房附近丟失一臺華為手機,于是購買一臺新手機并補辦一張手機卡,不久馮某某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判刑入獄直至兩年后刑滿釋放,那臺新手機一直暫時由其弟弟保管。巧合的是,馮某某的那臺華為手機被放學后路過此地的歐陽某某的女兒李某妍撿到并帶回家,一年后李某妍弟弟李某澤無意中解鎖手機開機密碼,后在玩游戲點擊充值時又破解了支付密碼,而且發(fā)現(xiàn)游戲充值的錢從支付寶綁定的銀行卡中扣減。歐陽某某得知后心生貪念,先是在自己經(jīng)營的美容店嘗試幾筆小金額支付,在嘗到甜頭后為了將銀行卡里的錢據(jù)為己有又想不被他人發(fā)現(xiàn),于是要其朋友顏某某(另案處理)幫忙提供商家的收款二維碼供自己盜刷馮某某的支付寶,再由顏某某將從商家套現(xiàn)出來的資金轉(zhuǎn)給自己。顏某某明知歐陽某某所使用的支付寶系他人所有,仍然提供三家店鋪的收款二維碼用于其掃碼套現(xiàn)。經(jīng)查證,自2021年12月至2022年7月,歐陽某某本人或通過顏某某盜刷馮某某銀行卡資金共計30917元。

懾于法律的威嚴,歐陽某某在公安機關(guān)電話傳喚后主動投案并如實供述犯罪事實,案發(fā)后退賠馮某某經(jīng)濟損失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

檢察官以案釋法:俗話說,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被告人歐陽某某利欲熏心,貪圖不義之財,自以為能掩人耳目卻不料自欺欺人,最終落個人財兩空的下場。本案中,被告人歐陽某某通過手機支付寶掃碼套現(xiàn),從而竊取支付寶綁定的他人銀行卡資金,系冒用他人信用卡詐騙的行為,且數(shù)額較大,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之規(guī)定,應當以信用卡詐騙罪對其定罪處罰。